為理順公司內部管理體制,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(chuàng)造性,經(jīng)公司黨委研究決定,在全司范圍內公開選拔中層干部(正職)職位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以建立并完善與現(xiàn)代企業(yè)管理制度相適應的勞動、人事、分配制度為目標,以建立一支“政治強、業(yè)務精、作風正、紀律嚴”的人才隊伍為出發(fā)點,通過競爭擇優(yōu)的方式,為優(yōu)秀人員的選拔任用創(chuàng)造條件,為實現(xiàn)公司的長遠發(fā)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保障。
二、基本原則
按照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及公司人事管理規(guī)定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;堅持黨管干部、任人唯賢、得才兼?zhèn)涞脑瓌t;堅持合理配置、精簡高效的原則;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。通過擇優(yōu)上崗,形成一個能進能出、職務能上能下、待遇能升能降,充滿生機活力的現(xiàn)代企業(yè)用人機制。
三、組織機構
為加強對此次選拔的工作領導,公司成立池州交通運輸集團公司企業(yè)中層干部職位選拔工作領導小組:
組長:夏強
副組長:江東、凌愛武
成員:朱賦文、余良、黃杰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負責選拔管理崗職位具體工作,辦公室主任由江東兼任。
四、選拔任用職位職數(shù)
根據(jù)《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機構整合和崗位人員編制設置方案》,公司選拔職位如下:
㈠內設機構管理崗位職位選撥:
1黨群人事部:正職1名;
2綜合事務部:正職1名;
3財務計劃部:正職1名;
4審計風控部:正職1名;
5運營管理部:正職1名;
6投資發(fā)展部:正職1名。
㈡下屬單位選拔職位(單位名稱為暫定名):
1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池州汽車客運總站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2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管理崗位: 正職1名。
3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汽車租賃服務公司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4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青峰汽車維修服務公司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5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汽車服務公司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6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東至公交公司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7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青陽客運公司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8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青陽公交公司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9池州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九華山汽車中心站。
管理崗位:正職1名。
五、競聘條件
㈠基本條件
參加競聘的人員,需滿足以下條件:
1遵紀守法、品行端正、作風正派;
2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,有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;
3積極主動、勤勉敬業(yè),有創(chuàng)新意識;
4身體健康,能勝任工作;
5具有競聘職位相應的業(yè)務能力;
6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(jīng)驗(其中包括至少一年企業(yè)工作經(jīng)驗)。
㈡崗位條件
1機關部室(正職)需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,下一層級崗位2年以上工作經(jīng)歷, 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, 熟悉競聘崗位的業(yè)務知識和相關管理工作。
2基層單位(正職)需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,下一層級崗位2年以上工作經(jīng)歷, 熟悉企業(yè)管理和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等工作。
3黨群人事部、審計風控部和基層單位(正職)崗位競聘人員需為中共黨員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參與競聘:
1近兩年內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分或執(zhí)法執(zhí)紀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中。
2近兩年內年度考核有 1 次被評為不合格的,有 2 次
被評為基本合格的。
3其他不適合參與競聘的情形。
六、競聘程序
制定工作方案,上報投控集團公司黨委同意。公布推薦職位、任職條件、推薦范圍和有關要求。
1公開報名
公司黨群人事部根據(jù)職位職數(shù)要求,發(fā)布競聘公告,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報名,參加競聘者應為本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。各單位將競聘人員報名表及相關資料(包含學歷證書原件)等報送到公司黨群人事部(查明勝),報名截止時間:2022年7月28日。
2 資格審核。由公司黨群人事部對競聘者資格進行審核。
3 競聘方式。面試和綜合測評方式進行。
評委組:評委由公司領導班子、黨員群眾代表組成。
4組織考察
由公司黨委牽頭,黨群人事部和紀檢室等有關系部門協(xié)助組成考察組,考察組至少由2名以上成員組成。對競聘成功人員進行個別談話,聽取競聘成功人員單位有關人員的意見;對競聘成功人員進行民主測評,查核競聘成功人員人事檔案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,審核“三齡兩歷一身份”。張貼考察公示,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。在此基礎上形成擬任人選考察報告向公司黨委匯報。
5審核備案。公司黨委根據(jù)考察情況,集體研究向投控集團上報任職報告及相關材料,并征求投控集團紀檢監(jiān)察組意見,由投控集團進行審核批復。
6討論決定。公司收到投控集團任職批復后,組織召開公司黨委會議,集體討論決定任職事項。
7任前公示。對新提拔擬任人選進行任職前公示,不少于5個工作日,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,按照規(guī)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(xù);公示結果影響任職的,由公司黨群人事部會同有關部室調查核實情況,并提請公司黨委研究決定。行文任職,報上級部門備案。
㈧ 任前談話。對決定聘任的人員,由公司黨委指定有關負責同志與本人進行任前談話。
七、本公告在實施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未盡事宜,由公司黨委研究決定。
文件下載:【 競聘報名表(正職)(1).doc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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